今天下午睡了兩個半小時,好舒服,因為早上07:30出門參加了一場有史以來最早的演講,08:30~11:10,是唐崇榮博士相隔27年後再次來到台中開的特別講座,題目是 家庭系列二 婚前愛與性之得勝秘訣

我是在教會看到宣傳單,覺得現在社會性氾濫蠻嚴重的,所以想去聽聽唐牧師的演講,之前不知唐牧師為何人,今天才知道他已超過70歲,傳道54年,並在印尼建立了華人世界最大的教堂。 

他在高雄、台中、台北的演講有多場次,場場題目相同但內容不同,非常精彩,可惜我昨晚有事沒有聽到第一場(人與神、靈與肉之間的架構),因此今早演講內容為後半段,以下為演講摘要

 

神依照自己的樣式來創造人,因此神就是人的樣本與樣板。人到世間只有一次,自我與經歷是無可取代的,這是人的特權,牧師對此題目即使難以開口但一定要講,對青少年尤應該。 

人的元素有二,身體與靈。所謂位格,是自我覺悟存在的永恆者,因此只有人有,動物沒有,因為動物沒有自我覺悟存在。神是自我永遠的永恆者,人的永恆性則是被動的。 

人有我的存在,與別人(非我)有關連性,相對存在關連性。人會自私自利,將別人置於腦後。人有三種關係,我與我、我與人、我與神。人有基本需要(溫飽、性)、溝通瞭解、成就自己、成就別人。

上帝是真理,樂於將真理啟示給人,創造理性。學術與知識很偉大,但沒有方向是危險的,而對神的順從就是指南針,帶給我們方向走出迷霧。

人要用感情控制慾念,用思想控制感情,用靈修(上帝的道)控制思想。人若反向而行,慾念控制感情、思想,那就是侮辱自己,進而侮辱到創造的神(人的樣本)。有些人學識與地位很高,白天岸貌道然晚上卻是私慾橫流,這就是自我矛盾,由自我走向自由(被慾望控制成為被動)最後自殺(自我毀滅)

古時候人用葉子遮住敏感地帶,現代人用衣服遮住,一旦掀開會覺得難為情、羞恥與痛苦,但結婚後與伴侶卻能坦誠裸露享受性,這就表示人存在有原罪。

性是神創造給人最美的恩賜之一,也是危機之一。人在靈與肉之間,要有正情正慾,不要有邪情私慾。

基督教曾有禁慾主義,但容易陷入假冒偽善的分裂症,天主教認為單身比結婚者聖潔,所以教皇、神父、修女不得婚嫁,要守清規。結婚就是二人合為一體,性不是為了生育,不能生育也可以有性,因為這是神的恩賜,但有人為了守貞潔,結婚不行房,就是陷入了偏差。當然,並不是為了性而結婚,結婚的雙方都要心智、個性與價值觀相近,有感情基礎。

我們也要尊重不結婚的人,

夢遺是成長為男人的必經正常現象,不要有罪惡感。有了夢遺的經驗與性的需求,就會有自慰的行為出現(自慰這點男女皆同),而自慰後,通常會有兩種反應,快感與自我責備。我們不要歪曲生命,不要厭惡自己(太過),也不要放縱自己(不及),我們要向上帝擺上問題,因為這不是書本上的理論,而是我們天天面對的問題。自慰會發生在未婚、已婚卻分居、病人、同性環境(如女校或軍營)

生活有兩個層次,我應該如何做,這是理想;人們在做甚麼,這是現實。我們滿意這種生活嗎? 自慰若是完全正確,怎麼會有罪惡感? 我們的性功能正常,有性需求也是正常,但常常自慰就不好,要循序漸進的改善。

人不當認為自己完全,這才會有進入完全的動機。要有進取的完全觀,也就是要知道自己不完全,進而向完全,相信自己可以完全。這才是神要基督徒過的生活。不能用各種理論來肯定自己的墮落。我們要先自己主動完全,最後是等待主的到來被完全。

性幻想是正常的,聖經上說對婦女動淫念即是犯罪,但婦女指的是已婚女子。若對女友有性幻想,不是犯罪,因為想像也是神給人的恩賜,如同我們蓋房子前會先畫藍圖,若我們想要與對方結婚,當然也會有性幻想,無可避免,太壓抑會有反作用力。

但我們要加強自我節制的力量,在人性、道德與社會中取得平衡,在發生前要預防,避免陷入情境不可拔產生性行為或危險。

聖經裡有段故事講到約瑟被人妻引誘,說了一句話,我豈可犯罪,破壞與神的關係(原意大致如此)。重點就是,犯罪是被厭惡的,所以要自我負責,還要敬畏神,向上帝負責,當常在主裡時常靈修,必不犯罪。

問題解答(聽眾提問)

有機會就結婚,因為聖經說,那人獨居不好。但不要為了結婚而結婚,若是一直單身,那就視為與上帝合而為一,等待上帝的到來。若是自慰,則常禱告,將問題擺上請求原諒。

因被同性強暴進而轉變為拒絕異性,向同性示好卻又懼怕。這是有可能的,要常禱告,願神賜下愛上女子的機會,不要跌入同性戀的深淵,不要被魔鬼利用害別人。是當初強暴的人犯罪,你是沒有罪的。但期盼你也不要利用愛上你的女子去掩蓋同性戀的情況。

如何與非基督徒的孩子談婚前性行為。自己做榜樣,不要嘮叨惹人厭,與孩子成長,讓孩子看到你的堅持。

非基督徒的男女朋友想與妳/你發生關係? 不能逼他/她,強迫接受我們的觀念,但要溝通瞭解,讓她/他知道,妳尊重自己與對方,也希望對方尊重你,不要隨便,否則,太容易得到的就容易失去。不要同居。

有利用基督徒外衣欺騙與玩弄女子。他自己犯罪,要揭發出來,否則妳就是隱藏共犯了。

未婚者,要求不要太高。婚前眼睛要睜大,手不要亂動,婚後眼睛要閉起來,口不要亂講,要以妻子/丈夫為滿足為榮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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