發文日期:中華民國97年3月6日
發文字號:中分五偵字第0970007672號
速別: 普通
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:普通
附件:
主旨:有關 台端於本市市長電子信箱陳情「請盡快偵破縱火」一案,本分局查處情形如說明二,請查照。
說明:
一、依據台中市警察局97年3月3日傳真台中市政府97年2月28日市長信箱[案號97-(市信)001187]信件處理表單辦理。
二、 台端指陳於97年2月22日、2月27日凌晨在臺中市OO區OO路O段OO巷OO號前疑似遭人縱火一案,本分局已派員前往調查製作相關人筆錄及取得疑似縱火嫌疑犯影像,並成立專案小組盡速將嫌犯查緝到案;另亦飭屬水湳派出所加強該區域巡邏,以防止再度發生縱火情事。
三、感謝您對警政問題關心,請隨時對治安、交通提供建言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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