這兩週我陸續寫了三篇的小說性質的文章,遊戲之作,謝謝Tracy,Perry and Linda三位朋友,雖借(偷)用她們的名字當做主角,也不以為杵。她們都是我F輩的朋友,交情有點歷史了。

    Tracy篇,我用了三位朋友的經歷組合而成,再加上收音機聽到的故事,短短幾個字,元素倒不少。其實Tracy是個很好的朋友,只是不常跟她相處,但跟她在一起很開心,她單純直接神經大條,當天是真的有跟她聚餐,只是她即將離開竹南,心有所感,想為她寫一篇Blog,無心插柳,寫著寫著就寫成那樣,但成篇原始精神倒是紀念我倆的友誼了。

    Perry篇,通篇只有第一句是真的,其餘是我硬逼出來的,因為當初跟她開玩笑說,我要用她那句話寫一篇Blog,等真的下筆時,發現不好接難轉,最後用冷笑話結尾,前後呼應,這也是她對我不滿之處,我的冷笑話她無法接受。Perry是個有智慧的女孩,有時跟她對話,會點醒我不足之處。本篇重點我放在主角行為動作的細節。

    Linda篇,我則是有先向她預告過,先吊吊她的胃口,她是近年對我很好的朋友,雖然分隔近千里,但彼此熟悉。本篇我於皮毛做了些改變,環境選擇紐約,主角選擇黑人(雖然Linda要求我改成白人),寫得稍微晦暗一點,不要一直在情愛中徘徊,再加上我最喜歡的影集CSI,最後,玩個花樣,讓大家回應接結局,是個老梗,但我沒試過呀,哈哈哈...

    以後不會再把我朋友寫進小說了,這三篇,空前絕後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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