前幾週和一位弟兄及屬靈長輩深談,關於在世上工作與屬靈事工之間的差異,之間心態的調整,弟兄和長輩語重心長的教誨讓我如醍醐灌頂般地警醒。 

我們在教會裡事工,是否都是秉持對神的奉獻? 對神的擺上,有沒有私心私慾呢? 我相信絕大多數的同工,都是沒有私心的對神奉獻,盡心盡力盡意。但不是每位同工都在教會做全職奉獻,我們還有家庭、工作等其他的領域要照顧,這些在與教會事工的順序,是否擺在後面? 如果有順序排列,那我們就是有分別心了。一般來說,我們會認為教會的事比較神聖,要優先,而家庭與工作的事,是屬於世俗的,比較低階,所以放在後面。 

但其實這是錯誤的觀念,我們應當有一個觀念,我們在地上的事,只有一個目的--服事神。所以剛剛講的,無論是教會事工、世上的工作、家庭的和諧,就變得一樣重要,因為都是為了服侍神、榮耀神與作見證,我們都要一視同仁,沒有分別。 

我們要做鹽做光,以信仰為基礎,我們既然把教會當做委身的地方,同樣地,我們也應該以委身的態度對待職場及家庭,而不要有偽善行為,讓同事與家人看到我們的專一一致。當我們有這種態度時,對工作及婚姻的不確定感,就會降低,如聖經上所言,一天的憂慮一天擔,夜無掛慮。 

那我們的工作態度應當如何呢? 我想倒著說,第三點,讓神得著榮耀,是最終目的,並不是說去做牧師、傳道人才是讓神得榮耀,當我們在世上工作上盡心盡意盡力時,有同樣的果效。 

第二點,基督徒都是祭司,如同利未人一樣,只要是亞倫的後裔,從生出來到回歸天家,都有祭司職分,而我們在受浸之後,就如同重生,都有祭司職分,而祭司,是沒有時間限制的,我們要做全職的基督徒,沒有白天晚上區別,沒有工作日與假日的分開,我們都要以服侍神的精神來工作與生活。找到一份愛上的工作,樂業而不僅是餬口,在小事上不忠心,又怎麼放心讓你做大事呢? 

第一點,工作是神所交付,在亞當犯罪前,上帝即指派工作,所以我們服事與工作,都是從神而來。神藉著工作給人價值與意義,並成全我們,用工作上的逆境順境磨掉我們的稜角利邊,糾正我們的品格。所以當我們只是為了賺錢、成就感、兒女及退休金來工作,不僅失去神賦予工作的神聖意義,也會讓我們失去堅強與耐心,還有忠誠度、責任感。 

我們要把所有工作當作事奉,當作為神做,因此工作就沒有尊卑高低之分,要有僕人的心態,為主做見證,這點是我最近學習到的。聖經上有馬太福音、馬可福音、路加福音、約翰福音,何嘗我自己不能活出瑞瑋福音呢? 活出主的樣式,讓別人不知道我是基督徒,卻自然而然地認為我是基督徒,散發出基督徒的榮耀。 

我花了半年多學到屬靈的功課,也體會到基督徒的愛,弟兄間的愛,以及姊妹對弟兄的影響,這是我之前無法知道與體會的,受之用之。還要深切地自我檢討,除去驕傲,要認識自己有基督徒的身分,學習改變不能僵化,必需要經常的調整,才能一點一點修正方向行為,這是回歸天家前做不完的功課,還要常記神的主宰,生命屬於主,生活與工作都要榮耀主。

 

「若有人在基督裡,他就是新造的人,舊事已過,都變成新的了。」(哥林多後書五章17節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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